《漢志·六藝略》劉歆遺意鉤沉炒股开户
提 要:漢哀帝建平元年,劉歆作《七略》推崇《左傳》等古學及孔壁《書》《禮》等古經,批評《公》《穀》失真、今文《尚書》脫簡、今文《禮經》缺少天子禮,繼而移書太常博士,爭立《左傳》古學及古文《逸書》《逸禮》。儘管移書遭到諸儒激烈反對而失敗,然而《七略》中大量極具個人傾向的敘述被《漢書·藝文志》接受,潛移默化地影響了後世的“古文”敘事及《春秋》學、《禮》學等經學觀念,孔安國注《尚書》《論語》《孝經》的出現也與此不無關係。若能知悉劉歆崇古的本質及其言說策略,《漢志·六藝略》中若干滯澀之處乃得讀通,兩漢經學史中的古文問題始可得以澄清。
關鍵詞:漢書藝文志 劉歆 七略 古文經學
本文原載於《歷史文獻研究》第54輯,廣陵書社,2025年6月
寫作期間,曾向劉傑陽、陳侃理討教疑難,初稿完成後,又蒙張興飛、黃秋怡、郜積意、張學謙、馬楠、陸駿元等師友賜教,特此致謝。
我們閱讀一部官修目錄時,往往默認它是權威、客觀而全面的。殊不知,現存最早的目錄《漢書·藝文志》,卻遺留了不少劉歆飽受爭議的私見。對照劉歆《移讓太常博士書》(下稱《移書》),[1]可以發現《移書》中那些“忤執政大臣、為眾儒所訕”的激切主張,竟然完全隱藏在了《漢志·六藝略》的字裡行間。
展开剩余98%如所周知,班《志》是劉歆《七略》的刪要,[2]固然以後者為藍本。[3]劉歆不合時務的意見筆之於《七略》而為《漢志》所保留者,本應是理解《漢志》之鈐鍵,通人或不屑一一道破。[4]今不避冗贅,借《移書》解《漢志》,聊供方家一哂。
一、《移書》之主旨及言說策略
(一)《移書》的主旨
哀帝初即位,劉歆貴幸,受詔踵繼先父劉向校書和《別錄》的事業,“復領《五經》”,“乃集六藝群書,種別為《七略》”。[5]
此前劉歆讎校中祕書時,見古文《春秋左氏傳》,大好之。當時《公羊》《穀梁》博士普遍蔑視《左傳》,認為《左氏》不是對孔子《春秋經》的解釋。面對非議,劉歆的策略是引《左氏》傳文以解經,“轉相發明,由是章句義理備焉”[6]。不論劉歆是否寫有章句,[7]按照劉歆的設計,《左氏》至少已經初具創設章句的條件。那麼,為《左氏》建立學官,就有了切實的基礎。[8]劉歆遂白哀帝“《左氏春秋》可立,哀帝納之,以問諸儒,皆不對”[9]。歆因移書太常博士,責讓之。
《漢書》本傳在《移書》之前,說劉歆“欲建立《左氏春秋》及《毛詩》《逸禮》《古文尙書》皆列於學官”。班固的這一敘述未能完全對應《移書》的內容,有必要在此辨析。劉歆《移書》所說,無論是見載於《漢書》還是《文選》者,無疑是欲將《左氏春秋》《逸禮》《古文尚書》三書立為官學,而未涉及《毛詩》。[10]《逸禮》《古文尚書》,既是古學、又是古文,固不待言。《左氏》是未立學官的古學,至於它的文字,《漢志》有《春秋古經》,蓋《左氏》之經文;而《左氏傳》,《漢志》並未著錄古文本,則中祕本要麼是今文本,要麼不便以古文稱之。[11]中祕《左傳》可能來自張蒼或賈誼,[12]從劉歆本傳說“初《左氏傳》多古字”推測,賈誼、貫公、尹咸、翟方進等學者傳習之本已不是先秦古字,只是在漢隸中保留了一些古字的寫法,猶如今《周禮》經文法作灋、祇作示之類。[13]本傳說“歆校祕書,見古文《春秋左氏傳》”,要麼是張蒼、賈誼所傳今文本,而“古文”指《春秋經》,要麼的為張蒼所獻古文本。《移書》稱“得古文於壞壁之中,《逸禮》有三十九,《書》十六篇……及《春秋左氏》,丘明所修,[14]皆古文舊書,多者二十餘通,臧於祕府,伏而未發”,《逸禮》和《書》為“古文”,[15]“舊書”可能主要針對丘明所修之《左傳》。“多者二十餘通”,蓋指三書中複本最多的,多達二十餘通。[16]即便認為二十餘通中絕大多數都是殘篇,在三書中也只有屢經傳習的《左氏》可能存在這麼多複本,而《左傳》複本必以漢隸為主,估計最多有一個古文本。[17]《移書》又稱《左氏》《逸禮》《古書》三書“其古文舊書,皆有徵驗”,“舊書”一詞似主為《左傳》而設,否則三書可以用“古文”賅之,何必兩言“古文舊書”。總之,《左氏春秋》是古學,也可以說是古文,單稱《左氏傳》則是古學,其文字要麼是今文,要麼劉歆不便以古文稱之。耐人尋味的是,劉歆最迫切希望建立的不是《春秋古經》,而是《左傳》古學,所以他纔從事“引傳文以解經”等創設章句之事。不論中祕《左傳》是否為古文,[18]重視古文的劉歆並未明確說它是“古文”,而只強調它是優於“口說”的“舊書”。
《毛詩》當然也是古學,但卻沒有確切證據表明它的經文是用先秦古字書寫,不應在《移書》討論的“古文舊書”之列。此事於兩漢經學史關繫甚巨,不得不略加考辨。[19]根據現有史料,《毛詩》的惟一來源是河間獻王。但《漢書》所舉河間獻王所得“古文先秦舊書”有《周官》《尚書》《禮》《禮記》《孟子》《老子》之屬,未及《毛詩》。[20]《漢志》載有中古文《易經》、孔壁古《尚書》、《禮古經》、《春秋古經》、孔壁古《論語》、孔壁古《孝經》,全未提及《詩》有古文經。[21]東漢每以《毛詩》與《左氏春秋》《穀梁》《古文尚書》並稱,是因為它們都是未立學官的古學,而非古文。[22]惟許慎《說文解字敘》有以《毛詩》為古文之嫌:
其偁《易》孟氏、《書》孔氏、《詩》毛氏、《禮》周官、《春秋》左氏,《論語》《孝經》皆古文也。[23]
可是,對於此處“古文”指的是什麼,學者莫衷一是。[24]從《說文》內容和用字來看,此句是許氏自道《說文》援引經文作為書證時,經文屬於何家,[25]與文字用漢隸還是古文無涉。王國維認為:“此古文二字乃以學派言之,而不以文字言之。”[26]甚是。然而觀堂進一步解釋:“謂說解中所稱多用孟、孔、毛、左諸家說,皆古文學家,而非今文學家也(自注:《易》孟氏非古文學家,特牽率書之)。”未能解決今學孟氏《易》何以稱古文的問題,宜來後學之譏評。
延續觀堂的思路,當以“孟氏”“孔氏”“毛氏”“周官”“左氏”皆標識經文之家派,《論語》《孝經》的家派是“古文”,即《古文論語》《古文孝經》。關鍵在於,“古文”二字僅用來指稱《論語》《孝經》的家派,未及《春秋》以上各經。[27]許慎的意思是,《說文》徵引《論語》《孝經》,是用《古論語》《古孝經》經文(已轉寫為今字),而非《齊論》《魯論》等各家經文。至於馬宗霍批評王國維:“《禮》《周官》《論語》《孝經》但主經名者,家何所主邪?”[28]是以“禮”為《士禮》,與《周官》為二經。實際上,許慎“禮周官”的意思是稱引《禮》時主要用《周官》,而不是今文三家或《逸禮》。
按照這樣的理解,許慎序實與《毛詩》經文是今字還是古文字無關。又,許慎《五經異義》有“古《毛詩》說”云云的稱引,是以《毛詩》為未立於學官的古學,也不涉及今文古文的問題。因此,以《毛詩》為古經,缺乏確切的依據。
“古文舊書”是《移書》所論《古文尚書》《逸禮》《左氏春秋》三書的重要優勢,《毛詩》很可能不具備這樣的優勢。[29]班固之所以說劉歆“欲建立《左氏春秋》及《毛詩》《逸禮》《古文尙書》”,也許出於平帝時四書皆立博士所帶來的印象。至此可以明確,《移書》的主旨是論證三書應進入官學。
具體地說,對於初具章句雛形的《左傳》,劉歆希望能夠像宣帝新立《穀梁》《梁丘易》《大》《小夏侯尚書》一樣,為《左傳》立博士,與《公》《穀》鼎足而三。對於僅具經文的《逸禮》和《古文尚書》,劉歆大概希望它們能夠像武帝時民間所獻古文本《泰誓》篇一樣,進入官學,與今《禮》、今《書》和諧共處。錢賓四說:“歆之爭立諸經,亦猶如石渠議奏時之爭立《穀梁春秋》,故成帝(引者案:當作哀帝)曰‘歆意欲廣道術’也。”[30]其說可參。惟錢先生為了反對康長素,淡化劉歆對今文學的批評,[31]多矯枉過正之說,今不盡從。
(二)《移書》的策略
漢代“今文”先出,紛紛建立師法,其後“古文”始出,遭到各家排斥。《移書》欲尊重《左氏》《逸禮》《古書》三書(下文簡稱為“三書”),採用了兩種策略。一是崇古而抑今,力證古優於今。從文本源流上看,“古文舊書”更可信據。據劉歆敘述,今文《尚書》經文的源頭是伏生壁藏本加上後得的《泰誓》,《移書》“《尙書》初出于屋壁,朽折散絕”,驗之上文語境及脫胎於《七略》的《漢志》,[32]此處指伏生壁藏本;《移書》“今其書見在,時師傳讀而已”,指晁錯及伏生弟子受《書》後,伏生壁藏的古文原本未被學官充分重視。[33]另據《別錄》《七略》佚文等記載,《泰誓》也是民間壁藏的古文本,[34]所以纔需要如《移書》所說令“博士集而讀之”。劉歆提及伏生壁藏本和《泰誓》,其用意當在於:如果承認今文從古文出,就不得不承認《古文尚書》和《逸禮》的優勢。[35]至於《左傳》,是在先秦時已經寫定的舊書,《公羊》《穀梁》則靠不牢靠的“口說”流傳,漢代纔得以寫定;《左傳》是能夠親見夫子的丘明所修,公羊子、穀梁子已在七十子之後,處於《移書》所說“七十子終而大義乖”的時代,屬於“末師”所傳,權威性自然等而下之。[36]
從書籍的完備程度來看,古文更接近聖人全經。武帝時雖然各經建立了師法,但“一人不能獨盡其經”,經文需要“相合而成”,《泰誓》進入官學,就是典型的例證。今文“學殘文缺,稍離其真”,而古文《禮》比今《禮》多三十九篇,古文《書》比今《書》多十六篇,可以彌補“廢絕之闕”。且在文本質量上,用三書校勘“學官所傳”,發現“經或脫簡,傳或間編”[37]。
從內容看來,今學多繁瑣空洞之談,三書更為切用。今學由於經文書缺簡脫,存在先天不足,治今學者不得不“因陋就寡,分文析字,煩言碎辭,學者罷老且不能究其一藝”。至於國家需要的“辟雍、封禪、巡狩之儀”,今學屬於《士禮》而缺少天子禮,不如《逸禮》本來就具備天子禮。
《移書》的另一種策略是假若三書的優勢未獲得認可,則退而求其次,在篇末呼籲即便在作為今文經和今文學之補充的意義上,三書也有資格進入官學。古學與今學的差異,並不比今學內部“義雖相反”者更大,應該“並置之”,不可“偏絕”。
對於三書進入官學的資格,《移書》全篇不斷地抬出孔子、孔安國、武帝、成帝、哀帝等權威,強調三書本來就應該進入官學,只是由於種種原因延宕至今而已。其中成帝、哀帝對古書的青睞,的確出於實情。劉歆說“此數家之事,皆先帝所親論,今上所考視”,坐實先帝和今上對三書的認可,雖然有其用心,也大體屬實。至於劉歆圍繞孔子、孔安國、武帝講述的安國獻《書》事:
及魯恭王壞孔子宅,欲以爲宮,而得古文於壞壁之中,《逸禮》有三十九,《書》十六篇。天漢之後,孔安國獻之,遭巫蠱倉卒之難,未及施行。
則可能是劉向、歆父子為尊重古文而營造的不可盡信的說辭,有必要加以分辨。
首先,孔壁並不是《古文尚書》和《逸禮》的惟一來源。河間獻王也收有古文《書》《禮》。《移書》“多者二十餘通”,蓋指《左傳》複本,已如前說。“多者”的“者”字透露出,《古書》《逸禮》應也存在一些其他來源的複本,如《漢志》明確記載中祕有魯淹中的《禮古經》。然而,孔子舊宅賦予古書的權威性和神聖性,無疑是河間等其他來源望塵莫及的。
其次,對於孔安國《古書》的來源,《史》《漢·儒林傳》載:
孔氏有古文《尚書》,而安國以今文讀之,因以起其家逸《書》,得十餘篇,蓋《尚書》滋多於是矣。[38]
“以今文讀之”是指據伏生今文本識讀古文本。[39]“起其家”的“起”字,陳侃理認為與《別錄》佚文敘述《泰誓》“使讀說之,
月皆起”的識讀經過一致,在這裡指通讀全文,[40]可釋千載之惑。據《史記》語境,“起其家”也不得理解為建立古文師說。因知《儒林傳》只說《古書》在“孔氏”和“其家”,“其家”可以理解為安國家,也可能是孔氏家,並未明確提到孔子舊宅。劉歆言之鑿鑿,他的依據是什麼呢?
最後,天漢之後安國獻《書》,其事可疑。《史》《漢》(不包括《藝文志》)未載安國獻《書》。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謂安國蚤卒,則不容有天漢獻《書》之事。《漢書·儒林傳》只說“遭巫蠱,未立於學官”。獨荀悅《漢紀》成帝河平三年載:
劉向典校經傳,考集異同,云:“……魯恭王壞孔子宅以廣其宫,得古文《尚書》多十六篇,及《論語》《孝經》。武帝時孔安國家獻之,會巫蠱事,未列於學官。”[41]
較之《移書》,《漢紀》於“孔安國”下多一“家”字,獻《書》者不是孔安國本人,則符合《史記》安國蚤卒之說。[42]又,姚振宗、余嘉錫等以《漢紀》此文為劉向《別錄》,[43]甚是。基於此段《別錄》佚文,劉歆在劉向前業的基礎上建構古文統緒的企圖,以及本文下節將要討論的《七略》之史源,[44]皆得以尋繹。
原來,劉向已經認定增多十六篇的中祕《古文尚書》來自孔安國家所獻,又認定安國之《書》源自孔壁。劉向的依據可能是什麼呢?《別錄》“孔安國家”的表述很像《儒林傳》的“其家”。考慮到本於《七略》的《漢志》將“孔氏壁中古文”《孝經》著錄為“《孝經》古孔氏”,[45]是劉向、歆會把孔壁書著錄為“孔氏”,[46]那麼劉向也有可能將《儒林列傳》的“孔氏”理解為孔子舊宅,進而將“其家”理解為“孔安國家”,認為孔氏書被送到孔安國家的過程,是被史文省略了。由於古文確實罕見,以孔氏本、孔壁本、其家本為一本,是符合常理的理解。
可是,“孔安國家獻之”,意味着作為漢廷博士的安國生前未曾獻書,在其身故之後由家人獻之,卻不符合常理。也許這是劉向調和《史記》“其家”、安國蚤卒、《古書》未得立學這三重因素的結果。“會巫蠱事”亦然。
當然,這只是筆者的猜測。也許劉向別有依據,“孔安國家獻之”及“會巫蠱事”確係事實。即便如此,劉向也採取了一種選擇性的敘述,忽略了中祕《古書》可能存在的複本,以及安國《古書》可能存在的其他來源。
至此,劉歆仍嫌不足,刪“孔安國家獻之”的“家”字,蓋以聖人裔孫安國本人獻《書》最能彰著《古文尚書》之聖統。可以作為佐證的是,《漢志》“安國獻之”亦無“家”字,應是劉歆有意改動,而非劉歆原有“家”字而後世流傳時兩處“家”字均脫去。[47]同時,以中祕《逸禮》獨出自孔壁,也是劉歆刻意彰著《禮古經》的結果。[48]
至於劉歆說“遭巫蠱倉卒之難,未及施行”,與劉向“會巫蠱事,未列於學官”一致,潛臺詞是:如果沒有出現巫蠱這樣的重大事件,武帝會使《逸書》進入官學。
漢廷是否曾有為《古書》立學的動議,也許劉向確有依據,也許沒有。《漢書·儒林傳》也有“遭巫蠱,未立於學官”的說法,也許班固別有依據,也許只是班固接受了向、歆之說的結果。不論武帝欲立《逸書》是否為事實,劉歆《移書》藉以證明古文有資格立學的意圖,昭然若揭。
由上可知,劉歆《移書》的主旨在於力證《左氏春秋》《逸禮》《古文尙書》應該列於學官。要知道,經學家派往往具有排他性,遂有“應敵”之說,三書與今學之間勢必存在衝突。可能有鑒於此,劉歆採用了兩種言說策略,一種是進攻策略:極力尊崇三書,貶抑今文學;一種是防守策略:提示三書具有與今學並行不悖的可能性,並強調三書至少具有立學的資格。
二、《漢志》所見劉歆微意
劉歆《移書》主旨鮮明,崇古而抑今的用意再明顯不過。移書太常博士後,《漢書》本傳說“諸儒皆怨恨”,“及儒者師丹爲大司空,亦大怒,奏歆改亂舊章,非毀先帝所立”。諸儒都讀出了劉歆攻擊“先帝所立”今文學之意。儘管哀帝迴護劉歆“歆欲廣道術,亦何以為非毀哉”,畢竟觸犯眾怒,此次古學與今學的交鋒,以劉歆懼誅、求出補吏收場。
錢穆、顧實據師丹任大司空的時間判定,移書的時間應在哀帝建平元年(6BC)九月以前。[49]考慮到劉歆出京補吏後,直至五年後哀帝崩逝、王莽持政纔得以重返中央任職,則移書之時《七略》應已奏上。[50]換言之,劉歆可能先“奏其《七略》”,呈現中書的全貌,再移書太常博士,專就三書論說。
對於《移書》的用意,班固自然明白。從《漢書·儒林傳》等篇的記述看來,班固並未完全接受《移書》的說法,惟《藝文志》尤其是《六藝略》與《移書》驚人地神似。考慮到《藝文志》脫胎於《七略》,應認為《漢志》與《移書》相合者很可能出於劉歆筆。
這一認識固然沒有任何新意可言。重要的是,以此為起點,借《移書》解《漢志》,可以從這部現存最早、影響最大的官修目錄中,讀出長期被遮蔽的個人見解。其中不乏當時飽受爭議,卻被後人奉若圭臬、或視為歷史事實者。
下面摘錄《漢志》文句與《移書》相合者,辨證疑難,鉤抉劉歆遺意。大體先討論與三書對應的《書》《禮》《春秋》類,次及其餘。
(一)總序
昔仲尼沒而微言絕,七十子喪而大義乖。[51]
《漢志》開篇的這兩句話,意在為下文張本。余嘉錫《漢書藝文志索隱稿》謂:“此二語出於劉歆《移太常博士書》,其意在攻擊今文。”所言甚是。此即《漢書》本傳所言“歆以爲左丘明好惡與聖人同,親見夫子,而公羊、穀梁在七十子後,傳聞之與親見之,其詳略不同”。此二句既是尊崇左氏、貶抑公、穀,又意在將其他今古文學派置於“微言絕、大義乖”的同一起點,表面上一視同仁,實際是在貶抑今文的官學地位。
故《春秋》分爲五,《詩》分爲四,《易》有數家之傳。
《春秋》分為五者,據《漢志·春秋類》,是《左氏》《公羊》《穀梁》《鄒》《夾》之《傳》,這可能是劉歆的創說(詳後《春秋》類)。
迄孝武世,書缺簡脫,禮壞樂崩,聖上喟然而稱曰:“朕甚閔焉。”於是建藏書之策,置寫書之官,下及諸子傳說,皆充祕府。至成帝時,以書頗散亡,使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。
劉歆歷述武帝、成帝等求書,言下之意是今文經的內容尚存在闕失。
(二)《書》類
《書》類書目以《尚書古文經》領首,三家今文學列於其後。這是劉歆尊崇古文之意。《書》類小序則依例先今後古,其“《古文尚書》者”以下,無一句不寓崇古抑今之意,故備錄此文,辨證如下。
《古文尙書》者,出孔子壁中。武帝末,魯共王壞孔子宅,欲以廣其宮,而得《古文尙書》及《禮記》《論語》《孝經》凡數十篇,皆古字也。
《移書》“天漢之後,孔安國獻之”,與《史記》安國蚤卒不合,當非事實,已如前說。此《志》言魯恭王壞孔子宅在“武帝末”,與《移書》述其事在武帝求書之後相容,而與《史記》所言孔安國《逸書》絕非一事,也與《漢書》記魯恭王薨於元光四年(131BC)不合,[52]當非事實。劉歆將此事繫於武帝末,他的用意也許是:以武帝之好儒,壁中書甫一出世,就應受到武帝重視而立於學官;所以未得立,全因巫蠱之故。
共王往入其宅,聞鼓琴瑟鍾磬之音,於是懼,乃止不壞。
劉歆神異得書之事,以彰著孔壁古經。王充《論衡·佚文篇》也有類似的敘事,末云“此則古文不當掩,漢俟以爲符也”[53]。晚出孔安國《尚書序》亦如法炮製。
《漢書》共王本傳亦載壞宅聞音、得古文經傳事,[54]但未言所得何書。《儒林傳》也未明言孔安國《古文尚書》乃是出自孔壁,更未載獻《書》事。因知班固並未接受向、歆父子極力彰顯的“孔壁——孔安國——中祕《古書》”這一敘事,只保留了“遭巫蠱,未立於學官”這一結果。
孔安國者,孔子後也,悉得其《書》,以考二十九篇,得多十六篇。安國獻之,遭巫蠱事,未列于學官。
太常博士“以《尚書》為備”,《移書》批評其“保殘守缺”。此《志》述古文篇數多於今文,是古文的優勢。“十六篇”,《移書》同,《漢紀》引《別錄》亦如此,而前引《史》《漢·儒林傳》均作“十餘篇”,有所不同。
上節曾討論“孔壁——孔安國——中祕《古書》”乃是出於劉向、歆父子的選擇性敘述。較之《儒林列傳》,劉歆還有一處關鍵的省略,就是今文本對孔安國識讀《古書》的重要幫助。即便不把“以今文讀之”,理解為用今文本識讀《古書》,孔安國本人的學術身份,也無疑是被劉歆選擇性地忽略了。據《漢書·孔光傳》“安國、延年皆以治《尙書》爲武帝博士”等記載,[55]孔安國無疑是今文《尚書》博士,今文《尚書》的重要經師兒寬即受業於安國。劉歆絕口不提安國與今學的密切關係,《移書》僅舉傳古文的膠東庸生代表安國傳人,不能不說是刻意為之的言說策略。
又,“悉得其書”,據“以考二十九篇”及“未列于學官”,顯然指《尚書》。但《漢志》的敘述可能會使人誤解為古文《禮》《論語》《孝經》悉為孔安國獲得。後代出現孔安國所注《古文論語》《古文孝經》,也許是出於對劉歆《七略》或班《志》的誤解或曲解。
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、大、小夏侯三家經文,《酒誥》脫簡一,《召誥》脫簡二。率簡二十五字者,脫亦二十五字,簡二十二字者,脫亦二十二字,文字異者七百有餘,脫字數十。
劉歆父諱“向”字,固然是班固筆。但從內容來看,此文表面上在客觀敘述異文情況,實則是對《尚書》今文學釜底抽薪的計策,即《移書》“得此三事,以考學官所傳,經或脫簡”之事,應是《七略》文。須知今文博士雖以章句立學,經文實為章句得以成立的根本。因而評判各家經文之間的異文孰是孰非,本來是極為困難且敏感的事。對於今、古文經之間的異文,也是如此。深諳校讎之道的劉歆,所以不避冗贅地敘述“率簡二十五字者,脫亦二十五字,簡二十二字者,脫亦二十二字”,意在坐實今文經存在脫簡。[56]劉歆證據確鑿地論定三處脫簡後,再說“文字異者七百有餘,脫字數十”,那麼古文是而今文非的結論,自然已經呼之欲出。[57]
《書》者,古之號令,號令於衆,其言不立具,則聽受施行者弗曉。古文讀應《爾雅》,故解古今語而可知也。
“號令於衆,其言不立具,則聽受施行者弗曉”這一說法看似在理,它的前提“《書》者,古之號令”卻並非無懈可擊。《書》有典、謨、訓、誥、誓、命之文,單純以《書》為號令,未免有些簡單。劉歆所以提出這個不太牢靠的前提,意在鼓吹《古文尚書》內容上的優勢。如果沒有意識到劉歆的這一用心,就不能真正理解“古文讀應爾雅”以下的涵義。
對於“讀應爾雅”,前人莫衷一是。[58]考慮到《後漢書·賈逵傳》“逵數爲帝言《古文尚書》與經傳《爾雅》詁訓相應”與此文極為接近,[59]應以“爾雅”為書名。再結合劉歆以《書》為號令這一前提,《志》文的意思是:《古文尚書》讀為今字後,常常與《爾雅》相合,所以只要用《爾雅》解出《古文尚書》中的古今語(解古今語猶言訓詁),《尚書》的意思就很容易得知了。劉歆真正想表達的是,《尚書》作為古代的號令,文句應該通俗易懂纔好;只要藉助《爾雅》,就會發現《古文尚書》恰恰是通俗易懂的,所以古文比今文更符合《書》的應有之義。[60]
(三)《禮》類
《禮》類書目以《禮古經》領首,次列今文后氏、戴氏《經》,次之以七十子後學者之《記》,次之以《明堂陰陽》,次之以七十子後學者之《王史氏》,次之以《曲臺后倉》,次之以說二種,次之以《周官經》六篇(自注:王莽時劉歆置博士),及《周官傳》四篇,次之以《軍禮司馬法》,次之以《古封禪群祀》等等。
據書目後班固自注“入《司馬法》一家”,知《周官》等其他書目當是劉歆《七略》原有。又,《周官經》之自注當出自班固筆,“經”字不知是否為班固所加。[61]下面摘錄《禮》類小序文字加以辨證。
訖孝宣世,后倉最明。
《漢紀》引《別錄》也有“后倉最為明《禮》”之語,應是《七略》所本。
《禮古經》者,出於魯淹中,及孔氏學七十篇,文相似,多三十九篇。
舊本《漢書》如此。[62]此文與前引《儒林傳》“孔氏有古文《尚書》,而安國以今文讀之,因以起其家逸《書》得十餘篇”類似,可以理解為:對於淹中《禮古經》,孔氏某人以今文讀之,發現較今文多三十九篇。雖然亦可勉強讀通,但與《書》類序以“禮記”出自孔壁不合。
宋本《漢書》附劉敞曰:“‘學七十篇’當作‘與十七篇文相似’,五十六卷除十七,正多三十九也。”中華書局1962年點校本依劉氏《刊誤》改作:
《禮古經》者,出於魯淹中及孔氏,與十七篇文相似,多三十九篇。
由《漢志》對《孝經》的著錄推測,此處的“孔氏”當指孔壁,則與《書》類序及《移書》相合,應更接近《漢志》原文。
對於《禮古經》的來源,《漢紀》引《別錄》作:“其《禮古經》五十六篇,出於魯壁中。”[63]“魯壁”一詞冷僻,入唐以後始多用來指稱孔壁。[64]檢《別錄》上文《書》類載“魯恭王壞孔子宅以廣其宮,得《古文尚書》多十六篇,及《論語》《孝經》”,既沒有提到《禮》,也沒有使用“孔壁”一詞,此處“魯壁”若指孔壁,似乎不是為文之法。
不論劉向所說“魯壁”指的是什麼,劉歆作《七略》時,應判斷《禮古經》有魯淹中和孔壁兩個來源。不論這一判斷是否符合事實,至劉歆移書時,刻意隱去魯淹中,獨強調孔壁這一光輝的出身以彰著《禮古經》,卻是不爭的事實。[65]
及《明堂陰陽》《王史氏記》所見,多天子諸侯卿大夫之制,雖不能備,猶瘉倉等推士禮而致於天子之說。
“及”字並上文的《禮古經》言之。此文與劉歆對太常博士的批評“至於國家將有大事,若立辟雍、封禪、巡狩之儀,則幽冥而莫知其原”一致,區別僅在於此處多了《明堂陰陽》《王史氏記》作為《逸禮》的盟友。
今文《禮經》又稱《士禮》。在劉歆看來,今文《禮》的根本缺陷在於天子禮。為了應對天子諸侯卿大夫禮的缺失,后倉的做法是推士禮以致天子,拒不接受《逸禮》《明堂陰陽》《王史氏記》等文本提供的天子禮。作為后倉弟子的戴德、戴聖、慶普三家今文,很可能也恪守了這一原則。[66]但是對於明堂、辟雍、封禪等天子禮,沒有相應的士禮可推,今文《禮》家大概就束手無策了。
劉歆的《禮》學主張應受到了劉向的影響。《漢紀》引《別錄》謂高堂生《士禮》“多不備”,又謂《禮古經》“猶未能備”,當指天子禮未備,如果並非後人補記於《別錄》,那就是劉向撰《別錄》時已有此見。據《漢書·禮樂志》記載,成帝時劉向曾說上立辟雍,後來以劉向病卒、成帝崩逝不了了之。哀帝即位,劉歆繼父前業,在《七略》中刻意收錄並推崇被今文《禮》家排斥的《禮古經》《明堂陰陽》《王史氏》等,[67]繼而移書責讓太常博士對於立辟雍等大事蒙昧無知。
雖然移書以劉歆的失敗收場,但此事並未結束。《七略》所言“雖不能備”,是劉歆留下的一個懸念。此句當本自《別錄》的“猶未能備”。為什麼經過《禮古經》等書的補充,天子禮仍然不夠完備呢?此事的後續是,《漢紀》所引《別錄》在“猶未能備”以下,有一段不知誰人所補的記載:“歆以《周官》十六篇爲《周禮》。王莽時,歆奏以爲《禮經》,置博士。”[68]十六篇”疑為“六篇”之訛。孫詒讓據《王莽傳》居攝三年(8)“發得《周禮》”等記載,指出將《周官》稱為《周禮》當在居攝三年以前。[69]此說可從。惟“以為《周禮》”和“以為《禮經》”,在《別錄》可能為兩事。《釋文敘錄》云:“王莽時,劉歆為國師,始建立《周官經》,以為《周禮》。”[70]劉歆任國師在始建國元年(9),如果《釋文》記載無誤,則只能認為“以為《禮經》”在新莽時,是“以為《周禮》”之後的另一事。[71]
不論“以為《周禮》”和“以為《禮經》”是否為兩事,以《周官》為《禮經》,也絕不僅僅是書名的改變,而意味着地位的尊隆。至於《周禮》是與《士禮》《逸禮》三者共為《禮經》,還是以《周禮》取代《士禮》,考慮到今文學仍然行用,[72]應以前者為是。
儘管如此,從劉向、歆父子對《逸禮》“猶未能備”、“雖不能備”的慨歎,可以確定劉歆最為看重、真正欲以對抗《士禮》的,其實是《周官》。比起只是含有一些天子禮的《逸禮》等書,《周官》纔是完完全全的天子禮。然而大概是因為《周官》與《士禮》的差異過大,出於策略上的考慮,《七略》和《移書》先以推崇《逸禮》為當務。
平帝元始四年(4),王莽奏立明堂、辟雍等。[73]五年,詔羲和劉歆等使治明堂、辟雍。[74]可能在同一年,平帝立《左氏春秋》《毛詩》《逸禮》《古文尙書》於學官。[75]王莽居攝時,以《周官》為《周禮》,為王莽在祕府中“發得”。至新莽時,劉歆以《周官》為《禮經》的夙願最終得以實現。劉向若泉下有知,不知會作何感想。
(四)《樂》類
《樂》類雖非《移書》所涉,但因其與《禮》類關係密切,姑附於此。《樂》類書目首《樂記》、次《王禹記》等。
《樂》類小序內容在《漢書·禮樂志》中幾乎都有相關的敘述。這些互見的內容,究竟是班固接受了劉歆的說法,還是《藝文志》的《樂》類出自班固改筆呢?考慮到《樂》類序存在與《別錄》完全一致的內容,加上《禮樂志》對“推士禮以及天子”的批評明顯受到了劉歆的影響,本文傾向於認為《樂》類序主要來自《七略》,《禮樂志》中的相關敘述可視為對《七略》的接受和回應。下面備錄小序全文,辨析劉歆遺意。
《易》曰:“先王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享祖考。”故自黃帝下至三代,樂各有名。孔子曰:“安上治民,莫善於禮;移風易俗,莫善於樂。”二者相與並行。周衰俱壞,樂尤微眇,以音律爲節,又爲鄭衞所亂,故無遺法。
《樂》沒有經書,未立學官,地位低於其他《五經》。據《禮樂志》記載,成帝時得“古磬十六枚”,劉向因說上“宜興辟雍,設庠序,陳禮樂,隆雅頌之聲,盛揖讓之容,以風化天下”[76]。所說內容每以禮、樂並舉,足見劉向對樂的重視。《別錄》特以《樂》類附於《禮》後,《七略》因之。
《樂》類小序開篇先言五帝三代皆有王者製作之樂,再引孔子曰云云,意在說明樂和禮同等重要。接下來所以談到周衰,蓋因漢朝沒有正式制禮作樂,即“久曠大儀”,這一現狀與周朝“無遺法”不無關係。如《禮樂志》所說:“王者未作樂之時,因先王之樂以敎化百姓,說樂其俗,然後改作,以章功德。”[77]陳蘇鎮指出,《禮樂志》“王者必因前王之禮,順時施宜,有所損益,即民之心,稍稍制作,至太平而大備”的說法,很可能來自劉歆。[78]洵為卓識。[79]那麼,《禮樂志》“王者未作樂之時”云云,也應是劉歆的主張,正可作為《七略》的注腳。
漢興,制氏以雅樂聲律,世在樂官,頗能紀其鏗鏘鼓舞,而不能言其義。
《別錄》同。制氏世在樂官,本來可以繞過秦代,上通周朝雅樂的“遺法”,也就為漢家的制作提供了可能。遺憾的是,制氏“不能言其義”。
六國之君,魏文侯最爲好古,孝文時得其樂人竇公,獻其書,乃《周官·大宗伯》之《大司樂》章也。
《禮樂志》未載孝文時獻書事及《周官》。此文當有劉歆尊崇《周官》及《大司樂》之意。
武帝時,河間獻王好儒,與毛生等共采《周官》及諸子言樂事者,以作《樂記》,獻八佾之舞,與制氏不相遠。
“河間獻王”至“《樂記》”,與《漢紀》引《別錄》同。“獻八佾之舞,與制氏不相遠”不見於《別錄》,也不見於《禮樂志》,當係劉歆筆。八佾是天子樂舞,故《禮樂志》云:“河間獻王采禮樂古事,稍稍增輯,至五百餘篇。今學者不能昭見,但推士禮以及天子,說義又頗謬異,故君臣長幼交接之道
以不章。”[80]班固也以河間獻王所采是天子禮樂,進而批評今文《禮》家不能用之。劉歆又說《樂記》“與制氏不相遠”,相當於提供了制氏所不能言的“義”,意味着接續周代雅樂之“遺法”成為可能。
其內史丞王定傳之,以授常山王禹。禹,成帝時爲謁者,數言其義,獻二十四卷《記》。劉向校書,得《樂記》二十三篇,與禹不同。其道
以益微。
《禮》類書目首列《樂記》二十三篇,即劉向校書所得,當是古文本;次列《王禹記》二十四篇,即王禹所傳河間獻王《樂記》,當是今文本。《漢紀》引《別錄》作:“及劉向校祕書,得《古樂記》二十三篇,與獻王《記》不同。”彼“獻王《記》”,即此《志》之《王禹記》。
《禮樂志》載《王禹記》未能施用事。[81]《王禹記》已可寶貴,歆以劉向所得《樂記》居《王禹記》之前,宜更重之。雅樂之義不行,殊為憾事,劉歆遂有“其道
以益微”之歎。
至平帝元始四年,立《樂經》,“
以益微”的局面得以改觀。上承周代雅樂遺法,進而為漢家制禮作樂,終於成為可能。同年,王莽設計的祭天禮“元始儀”,即以《大司樂》為重要依據。[82]
(五)《春秋》類
《春秋》類書目以《春秋古經》居首,次列公、穀今文《經》。接下來著錄各家之《傳》,以《左氏傳》居首,次列《公羊傳》《穀梁傳》《鄒氏傳》《夾氏傳》。接下來著錄各家師說章句,以《左氏微》《鐸氏微》《張氏微》《虞氏微傳》居首(鐸椒、虞卿是《左氏》先師),《公》《穀》傳記、章句列於《左氏》之後。
據《劉歆傳》記載,歆數以《左氏》難向,“向不能非間也,然猶自持其《穀梁》義”。劉向不好《左氏》,此目顯然出於劉歆個人尊崇《左氏》之意。
對於《春秋》類小序,更應作如是觀。《漢紀》引《別錄》先《穀梁》,次《公羊》,最後纔是《左氏》,並敘述《穀梁》在石渠閣獲勝得立一事,明顯出於劉向偏袒《穀梁》的立場。更值得注意的是,劉歆此序與本應作為《七略》史源的《別錄》,竟無一句內容相同。諸經之中,劉歆對《左氏》用力最深,移書欲立《左傳》的願望最迫切,故此序最能代表劉歆個人的學術主張和論說策略,值得仔細玩味。下面備錄小序全文,詳加討覈。
古之王者世有史官,君舉必書,所以愼言行,昭法式也。左史記言,右史記事,事爲《春秋》,言爲《尙書》,帝王靡不同之。
漢人言“王者”往往指聖王,[83]此處也是如此。“左史記言,右史記事”,與《禮記·玉藻》“動則左史書之,言則右史書之”類似,而“事爲《春秋》,言爲《尙書》”未詳所本。[84]對於《春秋》,劉歆不取“跡熄《詩》亡”等流行的說法,直接論定《春秋》的本質是“事”,並且強調“帝王靡不同之”,是為尊重《左氏》、貶抑《公羊》《穀梁》張本。
周室既微,載籍殘缺,仲尼思存前聖之業,乃稱曰:“夏禮吾能言之,杞不足徵也;殷禮吾能言之,宋不足徵也。文獻不足故也,足則吾能徵之矣。”以魯周公之國,禮文備物,史官有法,故與左丘明觀其史記,據行事,仍人道,因興以立功,就敗以成罰,假日月以定曆數,藉朝聘以正禮樂。
劉歆以孔子《春秋》是對五帝三代“帝王靡不同之”的“事為《春秋》”的繼承。孔子曰云云以下,既突顯《春秋》的記事功能,尤以禮樂、行事、曆數為基礎,更重要的是,巧妙地將左丘明塑造為孔子作《春秋》的親歷者。
孔子作《春秋》時,竟然有左丘明的參與,劉歆此說當受到《史記》的啟發。《十二諸侯年表序》說孔子作《春秋》後,“七十子之徒口受其傳指,爲有所刺譏襃諱挹損之文辭不可以書見也。魯君子左丘明懼弟子人人異端,各安其意,失其真,故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,成《左氏春秋》”。[85]史遷也尊崇左氏,但劉歆的推論,絕非史遷原意。《表序》說孔子“西觀周室,論史記舊聞”[86],劉歆改為孔子據魯國之史記,雖然不能說不是事實,但考慮到孔子曰云云的內容是杞國與夏禮的關係、宋國與殷禮的關係,順理成章地引出了孔子在魯國徵周禮,[87]同時,《春秋》類書目《左氏傳》自注(當係劉歆筆)“左丘明,魯太史”,順理成章地使丘明得以陪伴孔子觀魯史、作《春秋》,不能不懷疑這些“順理成章”乃是出於劉歆的苦心經營,刻意利用《史記》達成自己的目的。
實際上,《史記》春秋敘事兼採三傳,《左傳》雖然是其重要憑藉,但從《表序》下文來看,史遷認為包括左氏、董子在內的各種《春秋》類作品,均存在片面之處,所以纔要作《十二諸侯年表》,“綜其終始”,“一觀諸要”。因此,以繼《春秋》為己任的史遷,不可能像劉歆一樣,認為左丘明是孔子作《春秋》的見證人。史遷果若有這樣的認識,春秋世家就不可能大量採用《公》《穀》異於《左氏》的敘事和褒貶。
當然,對於劉歆而言,史遷的本意並不重要。抬高左丘明的地位,是尊崇《左氏》所需。
有所襃諱貶損,不可書見,口授弟子,弟子退而異言。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,以失其眞,故論本事而作傳,明夫子不以空言說經也。
今文家以《春秋》學的核心在於聖人“襃諱貶損”的價值判斷,劉歆也必須予以承認,不能另起爐灶。對此,劉歆的策略是,論證《春秋》大義正寓於《左傳》所記“本事”之中。他說:孔子真實的是非法則,不便書寫在《春秋經》中,只好“口授弟子”,結果弟子言人人殊——是七十子未喪,而大義已乖;深度參與《春秋》的丘明遂以《春秋》“本事”作《傳》,以糾正弟子的異說。這意味着,《左傳》纔是求取孔子大義的正途。
較之《史記》“左丘明懼弟子人人異端”,“人人異端”是未然,而非必然;劉歆“弟子退而異言”則坐實了丘明之“懼”,成為已然發生的事實。較之《史記》說左丘明“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”,要根據孔子《春秋》纔能作《傳》;劉歆“論本事而作傳”,左氏早已對《春秋》的“本事”瞭然於胸。劉歆的敘述與《史記》相近,用意卻迥然有別。
劉歆提到的“空言”,也暗涵攻擊《公羊》學之意。司馬遷轉述董生“子曰:我欲載之空言,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”[88],《春秋繁露·俞序》“孔子曰:吾因其行事而加乎王心焉,以爲見之空言,不如行事博深切明”[89],要之,“空言”實為《公羊》學汲汲以求的夫子大義。《公羊》家認為,由於行事比空言易道、易曉,所以孔子纔將空言寓於《春秋》行事之中。《公羊》後學有“借事明義”一說,[90]“事”的價值在於見“義”,不必合於事實。此說未免過激,但能夠大致代表《公羊》家對事、義關係的主張。劉歆則抬出左氏的“本事”以黜落《春秋經》中的“空言”,宣稱“大義”只能在《左傳》“本事”中尋求。
《春秋》所貶損大人當世君臣,有威權勢力,其事實皆形於《傳》,是以隱其書而不宣,所以免時難也。
如果《左傳》像劉歆說的這樣重要,為什麼沒有像《公》《穀》那樣流行呢?面對這類質疑,劉歆的辯護是,因為《左傳》包涵本來“不可書見”的忌諱之辭,比《公》《穀》的“空言”更為敏感,所以為了“免時難”,只能隱而不宣。[91]
及末世口說流行,故有公羊、穀梁、鄒、夾之《傳》。四家之中,《公羊》《穀梁》立於學官,《鄒氏》無師,《夾氏》未有書。
“末世”又稱季世,指諸侯稱伯的時代。“末世口說”對應《移書》批評今文家“信口說而背傳記,是末師而非往古”,在此指戰國時公、穀等各家以口說的方式流傳,至漢代纔書於竹帛,不如早就寫定的《左傳》可靠。
“《夾氏》未有書”即《春秋》類書目中《夾氏傳》自注“有錄無書”之意。楊樹達說“班自注有錄無書,亦當是《七略》原文”,“今以下文‘《太史公》百三十篇十篇有錄無書’推之,當為有目錄而無書耳”[92]。若然,對於無師說的《鄒氏》和中秘無書的《夾氏》,劉歆為何要著錄並在《輯略》中提及呢,也許他的用意是將聲勢煊赫的《公羊》《穀梁》拉低到和未立學官的《鄒氏》《夾氏》相提並論,獨使《左氏》淩駕於四家之上。《漢志》總序“《春秋》分為五”可能也寓此意。若然,則“《春秋》分為五”可能是劉歆的創說。
《春秋》類序至此結束。綜觀此序,猶有未盡道出的劉歆遺意,可得玩味。較之《六藝略》諸序,此序最為奇特。諸序皆先敘官學,後言古學,獨此序先左氏而後公、穀,此其一。諸序皆簡述各家授受情況,獨此序無一語及之,此其二。今《公》《穀》傳文中多見公羊子、穀梁子等先師,可以推知比起其他經書的傳注,《二傳》的一個突出優勢正是淵源有自。在這一點上,《左氏》的授受本來不佔優勢。劉歆先言《左氏》,巧妙地把左丘明塑造為孔子作《春秋》的見證人,後言《公》《穀》,將後者定性為“七十子喪而大義乖”時代的“末世口說”,與來路不明的《鄒》《夾》為同類,並隱去《三傳》的授受信息,以彰著《左氏》的獨尊地位。凡此種種,無不出於論證《左氏》優於《公》《穀》的用意。
行文至此,《漢志》中與《移書》關係密切的幾種已作討覈。下面再及其餘,以見六藝九種之全貌。
(六)《易》類
《漢志》總序“《易》有數家之傳”,不辨《易》學究竟分為幾家。劉向、歆皆治《易》,劉歆推崇何家之《易》,尚不得而知。在此就劉歆對費氏的態度、費氏經是否為古文,略作辨析。
及秦燔書,而《易》爲筮卜之事,傳者不絕。漢興,田何傳之。
《漢紀》引《別錄》敘商瞿至田何之授受,為《漢書·儒林傳》所本,是“傳者不絕”之事。則就《易》而言,仲尼喪而微言未絕,在諸經中為特例。
劉向以中《古文易經》校施、孟、梁丘經,或脫去“無咎”“悔亡”,唯費氏經與古文同。
《漢紀》引《別錄》云:“劉向校《易》,說皆祖之田何。”又云:“唯費氏經與魯古文同。”[93]劉向既祖田何,校《易》的結果似乎意味着費氏可以校正施、孟、梁丘三家經文在傳播中發生的脫漏,並無尊崇費氏古學之意。
劉歆的立場固然不必與劉向一致,但從《易》類書目僅列施、孟、梁丘三家經文看來,劉歆也並不重視費氏。也許劉歆陳述異文的情況,旨在說明“中古文”的優越:即便未受秦火影響的《易》,學官所傳經文都會存在脫誤,其他經書更無論矣。
至於費氏《易》是否為古文所寫,有必要在此辨析。《易》不存在《尚書》等經書的今文、古文問題,今學、古學各家皆可以追溯到古文本。但迭經傳授後,無論是學官所傳四家經文,還是民間費、高二家,其經文理應被轉寫為漢隸,否則很難流傳。[94]劉向、歆說“唯費氏經與古文同”,所謂“與古文同”,所指應是文本內容,尚未脫去“無咎”“悔亡”等,而不應指文字的今、古。正如《孝經》類序所言“諸家說不安處,古文字讀皆異”,諸家今文《孝經》與《古文孝經》字異者,古文當然已轉寫為漢隸,否則今文本、古文本無一字相同,何勞特意指出。《釋文敘錄》說費氏《易》“本以古字,號古文《易》”[95],“號古文《易》”者,蓋因與古文接近故得以古文稱之。如果費氏是古經,則逕稱古文則可,何待“號”之。[96]後漢馬、鄭所傳費氏《易》,其經文應是今字。不然,好古字如許慎,何以稱孟氏《易》,而棄費氏不顧呢?
(七)《詩》類
平帝時立《左氏春秋》《毛詩》《逸禮》《古文尙書》。其中《左氏》《逸禮》《古書》皆劉歆移書所力爭,但卻未見歆對《毛詩》有明確的推崇之意。《詩》類書目以魯、齊、韓三家《詩經》今文居首,《毛詩》及《毛詩故訓傳》殿後。對比《六藝略》諸經書目,具備古文經的《書》《禮》《春秋》《論語》《孝經》皆以古經領首,學界幾乎公認為古文經的《易》費氏、《詩》毛氏並未居首,這是作為“古學”的費氏《易》、毛氏《詩》並非“古文”且劉歆並不重視費氏、毛氏之徵。較之《毛詩》,劉歆似乎更重視《魯詩》。論如次。
凡三百五篇,遭秦而全者,以其諷誦,不獨在竹帛故也。
《毛詩》在三百五篇之外,另有《南陔》等六篇存其序而亡其詩。依毛說,《詩經》原有三百一十一篇。劉歆稱三百五篇為“全”,則不以毛說為然。
《詩》以“諷誦”而保有全經,此即《移書》所說“當此之時,一人不能獨盡其經,或爲《雅》,或爲《頌》,相合而成”。則魯、齊、韓三家經文皆是全經。這恰恰可以佐證,劉歆未聞有倚賴書寫而躲過秦火的古文《詩》,否則崇尚古文如劉歆,何以甘願承認經“諷誦”而寫定的今文經,會優於倚賴“竹帛”的古文經呢?
漢興,魯申公爲《詩》訓故。而齊轅固、燕韓生皆爲之傳,或取《春秋》,采雜說,咸非其本義,與不得已。魯最爲近之。三家皆列於學官。
對於“與不得已”,點校本取顏師古說,以為三家皆不得其真,非是。當以王先謙、余嘉錫之說為是。[97]“與”“已”皆語辭,“與”猶《國語》“其與能幾何”之“與”。《釋文敘錄》引《志》文作“齊、韓《詩》或取《春秋》,采雜説,咸非其本義,魯最爲近之”,是陸德明對《漢志》的理解,當符合劉歆原意。若然,劉歆原以《魯詩》最接近《詩》本義。
又有毛公之學,自謂子夏所傳,而河間獻王好之,未得立。
《漢紀》引《別錄》作:“趙人有毛公,爲河間獻王博士,作《詩傳》,自謂得子夏所傳。”當係劉歆所本。對於“自謂”,魏源認為是“人不取信之詞也”[98],甚為有見。劉向、歆並不應相信《毛詩》為子夏所傳。
(八)《論語》《孝經》類
《論語》類書目以《論語》古二十一篇領首,自注“出孔子壁中”。《孝經》類書目以“《孝經》古孔氏”領首,小序言“孔氏壁中古文”。
劉歆以中古文《論語》《孝經》出自孔壁,儘管本自《別錄》“魯恭王壞孔子宅以廣其宮,得《古文尚書》多十六篇,及《論語》《孝經》”的記載,但“武帝時孔安國家獻之,會巫蠱事,未列於學官”者,顯然只是《古文尚書》,而不包括古文《論語》《孝經》。此段《別錄》於《論語》只說“有齊、魯之説,又有古文”,又“《孝經》古孔氏”顏師古注云“劉向云古文字也”,均沒有明確說中祕古文本《論語》《孝經》即是孔壁本。[99]劉歆以中祕本出自孔壁的判斷,也許确有依據,也許只是劉歆相信如此。
《論語》類小序未論及古文本。《孝經》類小序說:
(諸家)經文皆同,唯孔氏壁中古文爲異。“父母生之,續莫大焉”,“故親生之膝下”,諸家說不安處,古文字讀皆異。
此文未言劉向校書,蓋劉歆所校。“諸家說不安處”云云,意味着劉歆以孔壁《古文孝經》文本優於今文,並暗示今文家的經說存在問題。
(九)小學類
《漢紀》引《別錄》在《六藝》之末,著“凡經皆古文,凡書有六本:謂象形”云云,是劉向已有類似小學的分類,蓋以小學為讀經之助。此當係劉歆《七略》所本。班固於小學類書目“入揚雄、杜林二家二篇”,則其他書目為《七略》舊文。小序“至元始中”以下,是班固自言入揚雄、杜林二家的原因。此前的內容,當本自《七略》。
小學類最古老的《史籀》,劉歆說“與孔氏壁中古文異體”。列於其次的《蒼頡》,劉歆認為是秦李斯等撰,則也與近代以來學人所謂六國古文距離較遠。那麼,小學類一目,是否與劉歆推崇的“古文”無關呢?
許慎《說文敘》也說史籀文字“與古文或異”,[100]許慎對“古文”的定義,應指黃帝時倉頡所造文字;至周宣王之史籀,文字發生了一些改變,故言“與古文或異”。[101]依照許慎對“古文”的定義,小學類小序為何要交待如下內容,始得渙然冰釋:
古制,書必同文,不知則闕,問諸故老,至於衰世,是非無正,人用其私。故孔子曰:“吾猶及史之闕文也,今亡矣夫。”蓋傷其
不正。《史籀》篇者,周時史官敎學童書也,與孔氏壁中古文異體。
漢人往往以厲、幽以降是王道夷陵的時代,則宣王時的史籀,已漸失黃帝以來“書同文”之義。原來,劉歆以孔壁古文乃用最古老的蒼頡所造文字書寫。同時,許慎所謂“孔子書《六經》,左丘明述《春秋傳》,皆以古文”,[102]大概也是劉歆所想,只是若以壁經為孔子所書,則左氏所修《傳》就不容出自孔壁。[103]按照對“古文”的這一定義,《史籀》《蒼頡》以下文字,都晚於孔壁古文。儘管小學在漢代有其獨立功用,但在劉歆《七略》的設想中,小學的最大意義是為辨識孔壁古文提供了路徑。
由此,《別錄》“凡經皆古文”的含義也可以獲得理解:在劉向心目中,經書本來都是孔子用史籀以前的古文書寫,秦火時,除了未禁的《易經》,其餘經書及《論語》《孝經》均由孔氏後人藏於屋壁。劉歆對壁經的崇信,更甚於劉向。也許,壁經正是挽救“仲尼沒而微言絕”的不二法門。劉向、歆父子強調《古文尚書》等經出自孔壁,其最大奧妙,即在於此。
劉向、歆也會提到孔壁以外的古文,如《易》有劉向所謂魯古文,劉歆稱為中古文,以及《七略》所載《春秋古經》及魯淹中《禮古經》。鑒於劉向、歆不以古文為東周通行的文字,也許他們認為這些古文本是秦火之前由孔子所書古文本衍生而來。又,劉向《別錄》有“古文《記》二百四篇”[104],《隋志》稱:“河間獻王又得仲尼弟子及後學者所記一百三十一篇獻之,時亦無傳之者。至劉向考校經籍,檢得一百三十篇,向因第而敘之。而又得《明堂陰陽記》三十三篇、《孔子三朝記》七篇、《王史氏記》二十一篇、《樂記》二十三篇,凡五種,合二百十四篇。”則《明堂陰陽》《王史氏記》及劉向所得《樂記》等皆“古文”。劉向應認為七十子之後學者也具備書寫古文的能力。然而,劉歆全未提及這些《記》為古文。觀堂所說“凡《漢志》言古文,皆以與今學相別……《周官經》無今學,自毋庸冠以‘古文’二字”[105],可備一說。考慮到劉歆對孔壁古文推崇至極,他也看重未出自孔壁的中古文《易》,那麼隱去傳記的古文屬性,似乎不應歸因於書目體例。筆者猜測,《漢志》所以全未提及《王史氏記》等書為古文,也許是因為劉歆以漢代所存“古文”的源頭是孔子,七十子所纂《論語》也得以厠列,至於七十子既喪,後學所作傳記則不可能由孔子所書古經衍生而來,故不強調其古文屬性。
(十)《六藝略》序
《六藝略》序開篇論六藝,其“《詩》以正言,義之用也”,“《書》以廣聽,知之術也”與《初學記》引劉歆《七略》“《詩》以言情,情者信之符;《書》以決斷,斷者義之證”不同,[106]疑出於班固筆。“古之學者耕且養”以下,多與《移書》論調一致;同時,班固《儒林傳》贊批評今文學“一經說至百餘萬言,大師衆至千餘人,蓋祿利之路然也”,又認為宣帝、平帝增立各家博士,得以“罔羅遺失,兼而存之,是在其中”[107],也與此序相合。不知這些序文是本自《七略》,還是出於班固筆。[108]茲摘錄如下。
後世經傳既已乖離。
與劉歆對《公》《穀》的批評一致。
博學者又不思多聞闕疑之義,而務碎義逃難,便辭巧說,破壞形體。
與《移書》批評“綴學之士不思廢絕之闕,苟因陋就寡,分文析字,煩言碎辭”一致,又與《儒林傳》贊語相合。
說五字之文,至於二三萬言。後進彌以馳逐,故幼童而守一藝,白首而後能言。
與《移書》“學者罷老且不能究其一藝”一致,又與《儒林傳》贊語相合。
安其所習,毀所不見,終以自蔽,此學者之大患也。
與《移書》“欲保殘守缺,挾恐見破之私意,而無從善服義之公心”云云一致,又與《儒林傳》贊語相合。
三、《七略》和《移書》的真意
《漢書·敘傳》云:
虙羲畫卦,書契後作。虞夏商周,孔纂其業,
《書》删《詩》,綴《禮》正《樂》,彖系大《易》,因史立法。六學既登,遭世罔弘,群言紛亂,諸子相騰。秦人是滅,漢修其缺。劉向司籍,九流以别。爰著目録,略序洪烈。述《藝文志》第十。
是班固以《漢志》的核心即在於六藝,其次為諸子。
比起言辭激切的《移書》,《漢志》會給讀者留下平和、客觀、全面的印象。藉《移書》解《漢志》,始知《六藝略》處處是劉歆的微辭,《移書》中的全部主張,幾乎都在《漢志》中獲得了更為充分的展開。
與兩漢官學不同,《漢志·六藝略》書目的古經都排在今文經之前,不可能出於班固筆。同時,《六藝略》除了《詩》和《論語》,諸序往往盡是崇古的論調,且崇古之意彼此呼應,收束於小學類,凡此無疑出於《七略》。由此觀之,《漢志》是一部在最大程度上保留了劉歆個人特色的官書目錄。《漢書》所以能夠接納劉歆的個性,可能與白虎通會議後漢廷“扶微學,廣異義”[109],對古學持鼓勵的態度,以及《漢書》作者的取向有關。[110]劉歆的崇古言論,以及劉向、歆《易》《書》《詩》《禮》《樂》《春秋》的六經次序,[111]經由《漢書》的確認,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。
綜觀《六藝略》,可知哀帝初年劉歆作《七略》時,他的“崇古”主要還不是古學,而是“古經”,尤其是“孔壁古經”。對經文很可能是今字的《易》費氏、高氏、《詩》毛氏、《春秋》鄒氏、夾氏等古學,未見劉歆有任何尊崇之意。劉歆所推重的主要是孔壁古文《尚書》《逸禮》《論語》《孝經》及未出自孔壁的中古文《易》,在書目中使古經居首,在《輯略》中論證古文《周易》《尚書》《孝經》可以糾正今文經的文本錯誤,《逸禮》可以彌補《士禮》於天子禮的缺失。但是也有一些例外,一是《春秋左氏》,劉歆幾乎未談及《春秋古經》,應當更重視《左傳》古學。二是《明堂陰陽》《王史氏記》和《樂記》是古文、古學,但劉歆重視其學說而忽視其古文。這可能與《春秋古經》不出自孔壁、《樂記》等傳記不容從壁經衍生有關。
由《漢志》的“崇古”反觀《移書》,又可以對《移書》的目標和策略獲得更深刻的理解。劉歆《移書》的目標恐怕還不是用微弱的《尚書》古學、《禮》古學與今學抗衡,《漢志》對《左氏》以外古學家派的記載殊少,[112]《移書》所舉古學的傳承者不過以資論證三書“外內相應”,具有立學的資格。[113]《移書》所反對的,也不是今文學對經文的解讀,而是其經文的一些缺失。首先是經文的封閉,“保殘守缺”,即排斥劉歆偏愛的若干種古文。劉歆主張《逸書》《逸禮》等古經能像《泰誓》一樣進入今文家的視野,與現有經文共存,補充其未備。其次是經文的脫誤,所謂“得此三事,以考學官所傳,經或脫簡”。在此意義上,屢遭後人詬病的章句學之繁冗,甚至后倉推士禮以及天子的解經方法,其實都是經文問題的必然結果。
《左傳》是個例外。劉歆無疑迫切希望為《左傳》古學建立章句,與《公》《穀》抗衡。就像石渠閣會議中《公》《穀》之間的論爭一樣,《左氏》學要想進入官學,勢必要通過對抗爭勝方能立足。所以無論是《移書》還是《七略》,都充斥着對《公》《穀》或明或暗的攻擊。
然而,《七略》和《移書》的主張不盡是劉歆的最終目標。就《禮》學而言,劉歆的終極目標應是尊隆《周官》之學,那麼《移書》以《逸禮》補充今《禮》經文的主張,應當只是一個更為穩健的前期方案。
《漢志》著錄的《周官傳》四篇無疑是對《周官經》的解釋,此《傳》乃何人所著,今已不得而知。由《周官傳》這一著錄,根據上節《禮》類的相關考證,結合東漢馬融《周官傳》的敘述:
至孝成皇帝,達才通人劉向、子歆,校理祕書,始得列序,著于《録》《略》。然亡其《冬官》一篇,以《考工記》足之。時衆儒並出,共排以爲非是。唯歆獨識,其年尚幼,務在廣覽博觀,又多鋭精于《春秋》。末年,乃知其周公致大平之迹,迹具在斯。奈遭天下倉卒,兵革並起……[114]
可以勾稽劉歆欲立《周官》等經的始末,以及《七略》和《移書》的真意。
成帝時,劉向、歆校書發現了中祕所藏《周官》,[115]此書的內容遭到眾儒的一致反對,只有劉歆重視《周官》。但他其時尚幼,正用功博覽群書,尤其是《左氏春秋》,所以無力與諸儒抗爭。至遲在哀帝初年作《七略》時,劉歆已經備好了《周官傳》,作為未來《周官》立學之資。
然而,《周官》立學的時機還遠未成熟,只得利用爭立《左傳》的契機,一並爭取為更接近《士禮》的《逸禮》立學,暫以作為今文補充的姿態進入官學,再緩圖之。《移書》對《古文尚書》的定位與《逸禮》接近,只是《古書》更能糾正今《書》的訛脫。實際上,《古書》與今《書》相涉的部分,其文本和篇次的差異反映在經說上,有時會帶來巨大的衝突,如伏生《大傳》以《金縢》篇末為安葬周公之事,而《古書》則以為迎接周公。然而《七略》和《移書》沒有論及今、古經在經說上的衝突,只說今文經書存在不少脫簡、脫字,[116]不能不說是一種基於“弱者思維”的策略,畢竟《逸禮》《古書》的師說處於絕對弱勢。較之《逸禮》和《古書》,古文《論語》《孝經》則不宜成為今文的補充,且重要性不及孔子《六經》,故而《移書》無一語及之。
至於劉歆精力所萃的《左傳》,《移書》則不憚直接挑戰官學,批評《公》《穀》“文學錯亂”。[117]對於《左傳》與《公》《穀》在經說上的衝突,劉歆譏嘲今文博士“挾恐見破之私意,而無從善服義之公心”。[118]
平帝末年,立《左氏春秋》《毛詩》《逸禮》《古文尙書》。《毛詩》被河間獻王立為博士,一直傳承有自,《漢書·儒林傳》說徐敖弟子陳陝爲王莽講學大夫。《逸禮》《古文尙書》得以立學,至少應已具備像《毛傳》一樣簡單的傳注,此次所立不僅是古文,也是古學。平帝立古學,超預期地實現了《七略》和《移書》的目標,但就《禮》學而言,《逸禮》立學仍然未臻完備。新莽建立後,劉歆立《周禮》為《禮經》,神秘的《周官傳》也有了用武之地。至此,《七略》和《移書》關於《禮》學的終極目標,終於得以實現。
劉歆移書之所以以《逸禮》《古書》為先鋒,一個重要原因是二者均是神聖的孔壁古經。《春秋左氏》雖然不是壁經,在劉歆對左丘明的塑造之下,幾乎相當於夫子《春秋》的化身。毫不誇張地說,孔壁古文和《左傳》,乃是《七略》六藝九種的核心。值得玩味的是,對於中祕《逸禮》是否出自孔壁,劉向《別錄》並未明確,劉歆《七略》態度游移,至《移書》則言之鑿鑿;中祕《論語》《孝經》是否出自孔壁,劉向《別錄》也不明確,《七略》又言之鑿鑿,這不能不惹人生疑。反觀劉向提出的“孔壁——孔安國——中祕《古書》”這一敘述框架,究係確有依據,還是劉向相信如此,也不無疑問。王國維所說“後漢以後,古文之名遂為壁中書所專有”[119],乃至古學多被後世等同於古文甚至壁中書,[120]以及孔安國與古文的密切關係,[121]凡此種種,劉向尤其是劉歆的言論,無疑發揮了至為關鍵的作用。
孔壁古經和《春秋左氏》的核心是孔子。對於《周官》,馬融說劉歆“知其周公致太平之迹”,則在劉歆心目中《周官》的核心是周公。在此意義上,神聖或被塑造為神聖的壁經《逸禮》,只是獨尊周公的一個前期方案。
馬融說中祕《周官》出自“山巖屋壁”,仍然是壁經的思路,[122]中祕《周官》很可能來自河間獻王。《漢志》沒有提到中祕《周官》是否為古文,也許不是,也許不需要是。
注释(向上)
*本文是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“《毛詩傳箋》經學體系研究”(23BZW037)部分成果。
[1]《漢書》卷三十六《楚元王傳》,中華書局,1962年,第1967-1972頁。下文凡引《移書》,不復一一標注頁碼。又,本文的引文標點與所據點校本多有不同,恕不作說明。
[2]班固自述《藝文志》與《七略》的關係,劉歆本傳稱:“歆乃集六藝群書,種別爲《七略》,語在《藝文志》。”《漢志》序也說:“今刪其要,以備篇籍。”又,得見《七略》的阮孝緒《七錄》序云:“固乃因《七略》之辭,為《漢書·藝文志》。”《宋思溪藏本廣弘明集》卷三,國家圖書館出版社,2018年,第102頁。
[3]姚振宗即將《漢志》全部輯入《七略佚文》,余嘉錫《目錄學發微》推測“《漢志》六略之序,必有十之八九出於劉歆”(中華書局,2009年,第68頁)。又,章宗源《隋書經籍志考證》在《七略》條下列舉了《漢志》與《七略》之差異,可參。
[4]康有為《新學偽經考》力斥《漢志》為劉歆之私說,語多不經。顧實《漢書藝文志講疏》、李零《蘭臺萬卷:讀〈漢書·藝文志〉》每引《移書》以解《漢志》,惟顧、李的今古文立場接近劉歆,或將子駿的說辭當作事實。黃彰健《經今古文學問題新論》多次指出《漢志》本於《七略》之處(臺北:“中央研究院”歷史語言研究所,1982年)。孫顯斌《〈七略〉〈別錄〉編撰考》指出《漢志》序、《書》類小序與《移書》觀點一致,《春秋》類小序與本傳所載劉歆觀點一致(《圖書館雜志》2011年第2期,收入氏著《攻玉集》,北京聯合出版公司,2022年)。馬楠《傳世經部文獻所見脫簡錯簡現象再討論》指出《移書》的核心論點是孔壁《書》《禮》《左氏》較《書》二十九篇、《禮》十七篇、《公羊》《穀梁傳》體系更整全、文本更完備,進而指出《漢志》的《書》《禮》《春秋》書目及部分序文與《移書》的論點一致(《出土文獻》第七輯,中西書局,2015年)。本文更側重於《移書》和《漢志》的意圖及言說策略。
[5]《漢書》卷三十六,第1967頁。
[6]《漢書》卷三十六,第1967頁。
[7]如果只引傳文以解經,大概不能算章句。《漢書·儒林傳》說費直“徒以《彖》《象》《系辭》十篇文言解說《上下經》”,是“亡章句”。《漢書》卷八十八,第3602頁。黃彰健認為劉歆撰有《春秋左氏傳條例》,見氏著《經今古文學問題新論》,第24-29頁。
[8]如錢賓四所說:“今學之要徵,厥在其有章句。”錢穆《兩漢博士家法考》,收入《兩漢經學今古文平議》,商務印書館,2001年,第236頁。
[9]《漢書》卷八十八《儒林傳》,第3619頁。
[10]《移書》舉《詩經》以說明武帝時經書文本尚未完備,“一人不能獨盡其經,或爲《雅》,或爲《頌》”,但無一語提及《毛詩》。
[11]“不便以古文稱之”有兩種可能,一是王國維所說“凡《漢志》言古文,皆以與今學相別……《周官經》無今學,自毋庸冠以‘古文’二字”(氏著《漢時古文本諸經傳考》,《觀堂集林》卷七,中華書局,1959年,第325頁),若然,《左傳》無今學,則不必稱古文以别之;二是劉歆特重孔壁古文,本文猜測劉歆對於不可能衍生自孔壁的古文本,則忽視其“古文”屬性,說詳下節小學類。
[12]《漢紀》成帝河平三年引《別錄》佚文(考證見後文)云:“漢興,張蒼、賈誼皆爲《左氏》訓。劉歆尤善《左氏》。”《漢書·儒林傳》略同。許慎《說文敘》謂“北平侯張倉獻《春秋左氏傳》”。
[13]可以類比《左傳》的是,東漢馬融、鄭玄所注《古文尚書》,經文已經是今字,只是保留了一些古字的寫法。
[14]《漢書》中華書局1962年點校本、《文選》上海古籍1986年標點本均以“春秋”為書名、“左氏丘明”為人名,理解有誤。
[15]考慮到“臧於祕府,伏而未發”與下文“乃陳發祕臧,校理舊文,得此三事”所說一致,應認為此處“臧於祕府”的正是“三事”,包括《逸禮》《書》,那麼“皆古文舊書”的“皆”字,也應包括《逸禮》《書》。
[16]《文選》五臣濟曰“通,卷”,蓋指《左傳》三十卷較《公》《穀》十一卷多二十餘卷。《左》《公》《穀》三者同為傳記之學,篇幅的多寡與學說的優劣無關。故本文不以“通”為卷,而是理解為複本。
[17]《古書》《逸禮》可以有河間獻王、魯淹中等其他來源的古文複本,《左傳》除了張蒼所獻可能是古文,未聞有其他來源的古文本。
[18]東漢學者所據《左傳》已是今文本。據陸駿元考察,服虔所注《左傳》是一個今古錯雜的迻寫本,見陸駿元《服虔〈春秋左氏傳解誼〉詁經理路探原——兼論〈左傳〉古今文本之嬗變脈絡》,《文史》待刊稿。
[19]參王國維《漢時古文本諸經傳考》,《觀堂集林》卷七,第322頁。
[20]《漢書》卷五十三《景十三王傳》,第2410頁。《漢書》列舉上述古文舊書後,又說“其學舉六藝,立《毛氏詩》《左氏春秋》博士”。河間獻王所立《左氏春秋》博士,據《漢書·儒林傳》是賈誼弟子貫公,其《左氏》當是賈誼傳授本,不應是古經。則與《左氏春秋》並立的《毛氏詩》也不應是古經。
[21]劉歆特別重視古經,《漢志》不容有遺漏,說詳下節。
[22]與《毛詩》並列的《穀梁》當然不是古經。
[23]《孫氏覆宋本說文解字》卷十五上,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,2021年,第528頁。
[24]參吳仰湘《〈易〉孟氏古文說與漢代經學今古文問題》,《中國社會科學》2023年第7期,第181-203頁。
[25]《說文》實際的徵引情況可能不限於上述諸家,或者與後人對各家經文的認識存在偏差。
[26]王國維《〈說文〉所謂古文說》,《觀堂集林》卷七,第316頁。
[27]高明先生已有此見,徐芹庭轉述說其說:“‘皆古文也’乃為《論語》《孝經》而發也。蓋以上五經皆云家派,唯《論語》《孝經》無,故以‘古文’著之,謂所引二書據古文本也。”見李學勤《〈說文〉前敘稱經說》,《漯河職業技術學院學報》2003年第2期,第77頁。
[28]馬宗霍《說文解字引經考》之《引易考敘例》,臺北:學生書局,1975年,第23頁。
[29]《毛詩》既無古經,則是由漢人寫定,與三家《詩》同樣不屬於“舊書”。
[30]錢穆《兩漢博士家法考》,收入《兩漢經學今古文平議》,第233頁。
[31]錢先生區別古文與古學、今文與今學,洵為卓識。但認為劉歆批評的只是章句之學的弊端,沒有貶抑《公》《穀》,則有失偏頗。
[32]《漢志》言:“秦燔書禁學,濟南伏生獨壁藏之。”是劉歆承認伏生本出於壁藏之古文。《漢志》又言:“漢興亡失,求得二十九篇。”是並《泰誓》言之。
[33]如果“今其書見在”是指轉寫為今文的本子,則章句繁多,不能說是“時師傳讀而已”。
[34]《尚書正義》引《別錄》曰:“武帝末,民有得《泰誓》書於壁內者,獻之。與博士,使讀說之,數月皆起,傳以教人。”《影印南宋官版尚書正義》卷一,北京大學出版社,2015年,第20頁上。《文選》李善注引《七略》曰:“孝武皇帝末,有人得《泰誓》書於壁中者,獻之。與博士,使讚説之,因傳以教,今《泰誓篇》是也。”《文選》卷四十三《移書讓太常博士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6年,第1953頁。
[35]劉歆對今文《尚書》來源的這一敘述,與後來古文學誇大伏生口傳缺陷的策略不同。如《漢書》注引衛宏《詔定古文尙書序》云:“伏生老,不能正言,言不可曉也,使其女傳言敎錯。齊人語多與潁川異,錯所不知者凡十二三,略以其意屬讀而已。”《漢書》卷八十八,第3603頁。晚出孔安國《尚書序》則說“濟南伏生,年過九十,失其本經,口以傳授,裁二十餘篇”,刻意抹去壁藏這一今文經的來源,以示孔壁古文本的寶貴。
[36]《移書》可能還暗示傳《左氏》的賈誼,是武帝以前惟一的“在漢朝之儒”(《文選》無“漢”字,義同),其他今文經師,都不過是諸侯王國人。對“在漢朝之儒”的解讀,參錢大昕之說,見〔清〕王先謙《漢書補注》,中華書局,1983年,第967頁上。
[37]《文選》李善注本無“傳”字。
[38]《史記》卷一百二十一,中華書局,2013年,第3770頁。
[39]《史記》“今文”,《漢書》作“今文字”,則除了以伏生本識讀這一理解之外,《漢書》還會帶來另一種理解:孔安國本來具備識讀古文字的能力,不必依照今文本。
[40]陳侃理《司馬遷十歲誦古文辨》,收入氏著《文史星曆:秦漢史叢稿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24年,第45頁。
[41]〔漢〕荀悅《漢紀》卷二十五,中華書局,2002年,第434-435頁。
[42]說見〔清〕閻若璩《尚書古文疏證》卷二。
[43]〔清〕姚振宗《七略別錄佚文》。余嘉錫《漢書藝文志索隱稿(選刊序、六藝)》上,《中國經學》第2輯,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,2007年,第1-13頁;余嘉錫《漢書藝文志索隱稿(選刊序、六藝)》下,《中國經學》第3輯,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,2008年,第1-11頁。
[44]《別錄》的成書可能在《七略》之後,相關研究參孫顯斌《〈七略〉〈別錄〉編撰考》。與孫先生觀點有所不同,鑒於《漢紀》引《別錄》佚文中的《春秋》等內容獨具劉向特色,且已經具備六藝及諸子二略中的各小類,筆者認為這些小序和分類是劉向生前所著,為劉歆《七略》所本。佚文中平帝、王莽等劉向身後的內容,不知何人所補,筆者認為這些補記也屬於《別錄》,與劉向所書內容同為《漢書·儒林傳》《藝文志》所參考。
[45]《漢書》卷三十,第1718、1719頁。
[46]“《孝經》古孔氏”這一書名雖然出自《七略》,也應是劉向校書所定,故在此連劉向一並討論。
[47]余嘉錫《漢書藝文志索隱稿》辨證《漢紀》“孔安國家獻之”出自《別錄》,已如前述。對於班《志》“安國獻之”,余先生又謂“班固用《輯略》之文,不當紀述失實,此必晉、宋以後人所妄改”,是未識劉歆《輯略》更動《別錄》以尊崇古文的用意。又,《漢志》“家”字當非“晉、宋以後人所妄改”。倘若晉朝出現的孔安國《尚書序》所據《漢志》原有“家”字,偽序作者可能就會意識到巫蠱時安國已卒,便不會敘述孔安國“定五十八篇,既畢,會國有巫蠱事……傳之子孫,以貽後代”云云。有趣的是,偽序作者也借着巫蠱事件為《古文尚書》未能立學來開脫,與劉歆的意圖同出一轍。
[48]說詳下節《禮》類。
[49]錢穆《劉向歆父子年譜》,收入《兩漢經學今古文平議》,第74-76頁。顧實《漢書藝文志講疏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9年,第10頁。
[50]顧實認為“歆奏《七略》,在建平元年之春夏間矣”。
[51]《漢書》卷三十《藝文志》,第1701頁。下文徵引《漢志》,不再標注頁碼。
[52]王先謙《漢書補注》卷三十先謙曰:“《魯恭王傳》以孝景前三年徙王魯,好治宫室,二十八年薨(原注:據《表》在元光四年),不得至武帝末。《論衡》以爲孝景時,是也。”第868頁下。
[53]黃暉《論衡校釋》卷二十,中華書局,1990年,第861頁。
[54]《漢書》卷五十三,第2414頁。
[55]《漢書》卷八十一《匡張孔馬傳》,第3352頁。
[56]學者或以為劉向為今文補入了脫簡,非是。余嘉錫《漢書藝文志索隱稿》謂:“如劉向校書之時,以古文補今文脫簡,是奪博士之業,破壞其家法也。不獨博士必力爭,且亦非令甲之所許也。”
[57]又,《太平御覽》卷六百十八引“劉向《七略》曰:古文或誤以見爲典,以陶爲隂,如此類多”,馬國翰《玉函山房輯佚書》、姚振宗《七略別錄佚文》、章太炎《七略別錄佚文徵》均繫於《古文尚書》,無據。嚴可均《全漢文》收在《史籀》之後,未繫於某書。又,《北堂書鈔》卷一百一引作“劉歆《七略》”云云。
[58]參王先謙《漢書補注》卷三十,第869頁上;錢穆《兩漢博士家法考》,收入《兩漢經學今古文平議》,第252頁;李零《蘭臺萬卷:讀〈漢書·藝文志〉》,北京:三聯書店,2011年,第25-26頁。
[59]《後漢書》卷三十六《鄭范陳賈張列傳》,中華書局,1965年,第1239頁。
[60]錢賓四不認為《志》文這裡的“古文”是指區別於今文的古文,而認為是指《詩》《書》《六藝》。他對這裡的解釋是:“此謂《六藝》中惟《書》最為難讀。因為朝廷當時之號令,以告於眾人之前,故近語體,其文不雅,非以今語解古語則不可曉也。”是把“讀應爾雅”解釋為應該雅、而未雅。說亦可通,可是驗之《賈逵傳》,下句是“詔令撰歐陽、大小夏侯尚書古文同異”,必定指的是《古文尚書》與今文的差異,故不從錢先生說。
[61]黃彰健認為:“《漢志》本於《七略》,而《七略》奏進於哀帝時,其時《周禮》未立於學官,故其稱經,當係其舊稱。”見氏著《經今古文學問題新論》,第122頁。
[62]《宋本漢書》第九冊,國家圖書館出版社,2017年,第66頁。此卷是以南宋劉元起刊本配補。
[63]檢《漢紀》明正德本、嘉靖本、萬曆本如此。
[64]檢唐以前文獻,除《漢紀》外,“魯壁”僅見於北周宇文逌《庾開府集序》“魯壁魏墳,縹帙緗囊之記”。
[65]在此對劉歆用意的推測,乃是基於宋人改本《漢書》。如果依照舊本《漢書》,同樣意味着《移書》刻意隱去了魯淹中這一來源,同時,正如《移書》刻意隱去“安國以今文讀”《古書》一樣,劉歆還絕口未提今文《禮》對於校得《逸禮》所提供的幫助。
[66]參洪業《儀禮引得序》,《洪業論學集》,中華書局,1983年。
[67]此外,《禮》類書目中的《古封禪群祀》,作為天子禮,可能也是劉歆有選擇地收錄以對抗官學。
[68]姚振宗《七略別錄佚文》以為荀悅語。案此段《別錄》佚文後另有荀悅案語,則此處不應有荀悅語。這些劉向身後的內容,筆者猜測是班固以前之人補入《別錄》。
[69]《周禮正義》云:“居攝三年九月,歆爲羲和,與博士諸儒議莽母功顯君服,已云‘發得《周禮》,以明殷監’。又引《司服職》文,亦稱‘周禮’。然則歆建《周官》以爲《周禮》,疑在莽居攝、歆爲羲和以前。”〔清〕孫詒讓《周禮正義》卷一,中華書局,1987年,第3頁。
[70]《經典釋文》卷一,中華書局,1983年,第11頁。
[71]孫詒讓以為二者為一事,《釋文》記載有誤。
[72]《王莽傳》載始建國四年(12)置《六經》祭酒各一人,其《春秋》祭酒左咸傳《公羊》顏氏,《詩》祭酒滿昌傳《齊詩》。王莽任用今古文學者家法情況,可參程元敏《漢經學史》,臺北:台灣商務印書館,2018年,第240-242頁。
[73]據《漢書》卷十二《平帝紀》,第357頁;卷九十九上《王莽傳》,第4069頁。
[74]據《漢書·平帝紀》。
[75]《漢書·儒林傳》贊謂諸學之立在“平帝時”。
[76]《漢書》卷二十二,第1033頁。
[77]《漢書》卷二十二,第1038頁。
[78]陳蘇鎮《〈春秋〉與“漢道”——兩漢政治與政治文化研究》,中華書局,2011年,第363頁。
[79]《禮樂志》關於王者因前王禮樂的說法,又見於《公羊》家董仲舒之對策,但《禮樂志》“稍稍制作”的說法,與董仲舒不同,陳先生認為是古文家的主張。
[80]《漢書》卷二十二,第1035頁。
[81]《漢書》卷二十二,第1071頁。
[82]參厲承祥《天生民與父事天:元始儀再認識》,《漢代國家四種喪祭禮儀研究——以皇帝與天關係的理論建構為中心》,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博士學位論文,2024年。
[83]參陳蘇鎮《說“王者”:漢儒對皇帝角色的期待與構建》,《北大史學》2023年第1輯,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,2023年,第1-9頁。
[84]金景芳說:“《六藝略》於《春秋》說:‘左史記言,右史記事,事為《春秋》,言為《尚書》,帝王靡不同之。’尤為謬妄。因為《莊子·天下》明言‘《書》以道事’,《荀子·儒效》明言‘《書》言是其事也’。怎能說‘事為《春秋》,言為《尚書》,帝王靡不同之’呢?且先秦及漢初言六經的如《荀子·勸學》‘《詩》《書》故而不切’。《春秋繁露·玉杯》說:‘《詩》《書》序其志,《易》《春秋》明其知。’《史記·司馬相如列傳》說:‘《春秋》推見至隱,《易》本隱之以顯。’都是《詩》《書》對舉,《易》《春秋》對舉,哪有《春秋》與《尚書》對舉之事?孔子和董仲舒都說‘《春秋》以道義’,怎能說‘事為《春秋》’呢?分明是為《左傳》爭一席地。”金景芳《孔子的這一份珍貴的遺產——六經》,《金景芳古史論集》,吉林大學出版社,1991年,第135-136頁。
[85]《史記》卷十四,第642頁。
[86]《史記》卷十四,第641-642頁。
[87]有趣的是,順着孔子言夏禮、殷禮,可以得出這樣的推論:周禮吾能言之,魯不足徵也。這當然不是劉歆想要的,為此,劉歆從孔子所說“足則吾能徵之矣”下手,說“以魯周公之國,禮文備物,史官有法”,論證魯國“足徵”,那麼孔子據魯史而作《春秋》,以及“魯太史”左丘明的參與,就順理成章了。
[88]《史記》卷一百三十《太史公自序》,第3975頁。
[89]〔清〕蘇輿《春秋繁露義證》卷六,中華書局,1992年,第159頁。
[90]參〔清〕皮錫瑞《經學通論》之《春秋》十三,中華書局,2018年,第393頁。
[91]其實劉歆對《左氏》的辯護與孔子《春秋》不可書見之間自相矛盾,意味着在是否書寫本事這一問題上,左丘明跟孔子的認識不統一。
[92]楊樹達《漢書窺管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年,第215頁。相關討論見孫顯斌《讀漢代三目札記兩則》,收入氏著《攻玉集》,第184-185頁。
[93]《漢紀》卷二十五,第435頁。
[94]陳侃理說:“先秦書籍要在秦漢流行傳佈,不能不用當時通行的隸書‘今字’來抄寫。比如馬王堆帛書中抄寫精善的漢初傳本《春秋事語》《戰國縱橫家書》,都以當時流行的書體抄寫,基本上屬於秦系文字。將考察範圍擴大到已出土的全部西漢簡牘古書,也未見到使用戰國文字的。”見陳侃理《司馬遷十歲誦古文辨》,收入氏著《文史星曆:秦漢史叢稿》,第44頁。
[95]《經典釋文》卷一,第5頁下。
[96]《隋志》作“其本皆古字,號曰古文《易》”,含義與《釋文》迥別。《隋書》卷三十二,中華書局,1973年,第912頁。“其本皆古字”則是古經,毋需“號曰古文《易》”。
[97]參余嘉錫《漢書藝文志索隱稿》。
[98]〔清〕魏源《詩古微》上編之一,《魏源全集》第一冊,嶽麓書社,2004年,第127頁。
[99]又,皇侃《論語義疏》序引《別錄》云“合壁所得,謂之《古論》”,說明“合壁”本是最具代表性的《古論》,不能說明中祕本即是此本。〔梁〕皇侃《論語義疏》,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,2018年,第11頁。
[100]《孫氏覆宋本說文解字》卷十五上,第523頁。
[101]參張富海《漢人所謂古文之研究(修訂版)》,中西書局,2023年,第2頁。
[102]《孫氏覆宋本說文解字》卷十五上,第523頁。
[103]許慎以《春秋經》出自孔壁,張倉獻《春秋左氏傳》。不同的是,《論衡·案書篇》則以“《春秋左氏傳》者,蓋出孔子壁中”(《論衡校釋》卷二十九,第1161頁)。《佚文篇》所舉壁經亦有《春秋》三十篇。
[104]《經典釋文》卷一《序錄》之禮類,第11頁。
[105]王國維《漢時古文本諸經傳考》,《觀堂集林》卷七,第325頁。
[106]《初學記》卷二十一,中華書局,1962年,第500頁。
[107]《漢書》卷八十八,第3620-3621頁。
[108]黃彰健認為此序全文皆本於《七略》,見《經今古文學問題新論》,第46、58頁。
[109]語出建初八年章帝詔,見《後漢書》卷三《章帝紀》,第145頁。
[110]有趣的是,班彪的伯父班伯少受《詩》於師丹,師丹在劉歆移書時任大司空。正是在師丹的激烈反對下,劉歆出走。
[111]關於六經的不同次序及其意義,可參廖名春《“六經”次序探源》,《歷史研究》2002年第2期,第32-41頁;馬楠《章句的體系性特徵及其東漢以來的三種發展路徑》,《傳統文化研究》2024年第2期。惟論者多以《易》《書》《詩》《禮》《樂》《春秋》的六經次序始於劉歆《七略》,其實《漢紀》引《別錄》已具備六藝和諸子的分類及次序,劉歆當本於劉向。《漢書敘傳》“劉向司籍,九流以别”可證班固所據《別錄》,與《漢紀》引《別錄》一樣具備諸子九流的分類,則《漢紀》引《別錄》中的六藝次序,也應是劉向所定。
[112]除了《漢志》所見,《文選》卷四十三《移書讓太常博士》李善注引《七略》曰“《禮》家,先魯有桓生,説經頗異”,即《移書》中的魯國桓公。
[113]《漢書補注》卷三十六引何焯曰:“內謂陳發祕藏,外謂民間桓公、貫公、庸生遺學。”第968頁上。
[114]《景宋八行本周禮疏》卷一《序周禮廢興》,貴州教育出版社,2020年,第11頁。
[115]賈公彥《序周禮廢興》把馬融所謂“劉向子歆”理解為劉歆一人,“錄略”理解為劉歆《七略》,非是。
[116]惟《孝經》類小序說“諸家說不安處,古文字讀皆異”,提到了今文學的“說”存在問題。
[117]由《移書》下文“故下明詔,詩《左氏》可立不”,知“閔文學錯亂”主要就《春秋》學而言。
[118]對此,賈逵說:“建平中,侍中劉歆欲立《左氏》,不先暴論大義,而輕移太常,恃其義長,詆挫諸儒,諸儒内懷不服,相與排之。”見《後漢書》卷三十六,第1237頁。
[119]王國維《漢時古文本諸經傳考》,《觀堂集林》卷七,第327頁。
[120]如王充以《左傳》為壁中書,《隋志》以費氏《易》為古文,後學多以《毛詩》為古文。學者多相信中秘《尚書》《逸禮》《論語》《孟子》為壁經,更無論矣。
[121]《後漢書·儒林傳》以《禮古經》五十六篇及《周官經》六篇為孔安國所獻。學者又多以孔安國曾為古文《論語》作傳。
[122]〔漢〕馬融《周官傳》云:“秦自孝公已下,用商君之法,其政酷烈,與《周官》相反。故始皇禁挾書,特疾惡,欲絶滅之,搜求焚燒之獨悉,是以隱藏百年。孝武帝始除挾書之律,開獻書之路,既出於山巖屋壁,復入于秘府。”《景宋八行本周禮疏》卷一《序周禮廢興》,第11頁。此說當是為了應對漢儒對《周官》在諸經中最為晚出的質疑,古文家所作的辯解。
作者简介
李霖,北京大學歷史學系暨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副教授,致力於藉助文獻學的方法研治中國經學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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